RoHS法規對應
歐盟于2003年2月發布RoHS指令(電子電氣設備所含特定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指令)。 |
該指令規定電子電氣設備新產品中不得含有重金屬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6+)以及2種溴類阻燃劑——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
因此,對于出口到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廠家必須對產品進行上述有害物質濃度的管理。 |
島津公司開發生產了多種對應RoHS法規的分析測試儀器,包括在行業內占有絕對優勢市場份額的能量色散型X射線熒光光譜儀(EDXRF),以及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ICP - AE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ICP - 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AA)、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VIS)、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FTIR)、氣相色譜-質譜儀(GC - MS),同時進行應用開發、分析方法指導,與客戶共同構筑RoHS法規對應體系。 |